当在孩子抚养权上有争议时,法院必须决定是否作出裁决父母中的一方是主要的监护人或者父母是否会平等地分担他们的责任,就像在联合身体或联合法定监护.这不仅适用于离婚夫妇,也适用于未婚父母,因为他们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
使用的因素
虽然不同州的法院对主要监护人的确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 谁每天送孩子上学?
- 谁给孩子穿衣服?
- 谁做所有的饭菜?
- 谁帮助孩子做家庭作业?
- 谁来训练孩子上厕所?
- 谁管教孩子?
- 谁带孩子参加宗教活动,如教堂,清真寺,犹太会堂,或假期圣经学校?
- 谁接送孩子往返日托中心、学校和课外活动?
- 谁来安排日托或保姆?
- 谁监督所有的家务和责任?
- 谁监控孩子看电视?
- 当孩子生病或放假时,谁会呆在家里?
- 谁带孩子去看医生?
- 谁参加课外活动,如指导体育活动或担任女童军或男童军队长?
如何衡量这些因素
这些因素没有一个比其他因素更重要。法院将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并考虑哪位家长负责满足多数孩子的日常需求。法院将监护权判给负责孩子大部分日常活动的父母的理由是,如果孩子从经常负责孩子日常活动的父母那里被剥夺,孩子的生活平衡可能会被打乱。此外,父母的另一方可能被授予常规探视.
如何准备出庭
面临监护权之争的父母在出庭之前应该考虑以上提到的每一个因素。此外,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可能阻止父母担任主要监护人的因素,如工作繁忙或残疾。在准备上法庭的过程中,建议父母集中精力在法庭上陈述他们日常抚养孩子的贡献。